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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进行时】强化立法制度保障  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杨艳 来源:平凉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3-07-24 15:58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地方立法主责主业,立足业务工作实际需求,不断加强制度保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6月1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这是迄今能检索到的全国首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有效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

立制有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立法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进入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良法善治成为我国立法的全新价值追求。《制度》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第一条规定了立制目的,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实施、深入推进法治平凉建设,第二条规定了立制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人大工作导向。

立制有体,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贯彻其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草案。正式印发的《制度》共15条,详细规定了制定目的和原则、会前准备、会议流程、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职责等内容,明确了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的申报主体、召开时间、发布会流程、部门职责等,让群众更加清楚为什么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怎么样、法规如何实施等。其中,第五条规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和主题“可由媒体记者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内容更加丰富、主题更加灵活,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懂得透、用得上地方性法规。第六条规定“自媒体经申请批准后也可以参加”新闻发布会,赋予了除官方媒体外其他媒体参与立法过程的权利,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贯穿地方立法的各环节。

立制有效,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社会对法治的感知和理解,对法律的实施至关重要。《制度》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执行《甘肃省新时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工作办法》《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以切实举措推动法治平凉建设。《制度》第十条规定新闻发布会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言人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法规起草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分别就立法情况、制度设计、普法宣传等内容和媒体记者互动问答。第十二条规定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市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应当自地方性法规获批后十五日内,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相配套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审核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同步发布,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有效强化了法规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法规抓实管长、落地见效。《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激发协同效能,以精细化高质量立法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实施,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