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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范建刚 来源:平凉日报 马炳玉 时间:2022-06-30 09:42

6月28日至29日,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毅、赵小林、张弘,秘书长黄雪山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张弘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有效监督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调研和审查报告,对“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马琨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程序做好《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报请批准工作;全力抓好立法规划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确保批准调整的年度预算目标如期完成;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切实发挥工业园区(集中区)“洼地”效应,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要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深入推动《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各项规定落实,服务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审议意见办理成效,切实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剑芳,市委常委、副市长陶卫方,市人大常委会副地级干部樊文浩、薛晓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维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郁军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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