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基土为自重湿陷性黄土,水土流失面积占到市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由于平凉重要的生态地理位置与土壤结构,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平凉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2023年8月18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经2023年9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平凉市中心城区,执法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泾河干流综合治理及道路、城市公园、住宅小区海绵化改造和口袋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听取了整体工作汇报,全面了解了海绵城市规划管控、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执法监督等情况。
执法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在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2024年10月28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就完善投资机制、加强施工管理、设施维护运营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后,根据执法检查和会议审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落实。
为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督查、定期询问工作进展以及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审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式”监督,确保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收悉后,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办理措施,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目前,剩余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整体进展顺利。”2025年7月1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代表市政府汇报全市实施《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时表示,“示范期内累计完成居住社区和老旧小区改造45个,解决了小区道路坑洼、雨天积水、设施老化、绿化档次低等问题;打造了龙隐多功能蓄渗生态公园、东湖公园等7个具备‘平急两用’功能的高品质城市公园,建成了36处高水平口袋公园,形成了11万平方米带状海绵公园,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焕新了城市颜值,提升了功能品质。平凉市连续2年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典范’,12个海绵化改造项目分别入选2023、2024年度中国‘全域海绵’项目典范。”
据了解,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
针对“投融资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项目建设模式及资金争取方向,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盘活存量资金、上级专项补助、项目前期费等方式解决资金来源,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有效保障了海绵城市建设资金需求。
针对“项目前期及施工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优化项目前期手续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剩余1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编制了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技术导则》《植物选择技术导则》《设计专篇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4项标准文件,明确了施工技术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调度和质量监管,针对道路重复开挖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基础下沉、面层裂缝等施工质量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针对“部分海绵设施运营维护不够到位”的问题,编制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运营维护标准,建立了“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的督导考核机制,及时办理建成项目移交,督促运维单位加大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加强对运维人员的技术培训,全方位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海绵设施的法治意识,确保了海绵设施功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
在会议满意度测评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以满意通过。
对此,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林认为,“人大审议意见办理的效果如何,不仅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体现,更是人大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如何通过人大持续监督增强审议意见办理实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完善,逐步形成了针对审议意见办理的‘交办—现场督查—审查—审议—满意度测评’完整闭环‘穿透式’监督链,真正实现‘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彰显了人大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服务发展、履职为民的责任担当。”
(通讯员:李宝军 李子雄 刘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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