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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以法治方式为中医药事业“把脉开方”
责任编辑:张兰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时间:2023-01-09 15:34

一根银针,穿越古今,对话历史,演绎着中医皇甫谧针灸文化的前世今生。甘肃省灵台县是世界针灸鼻祖皇甫谧的故里,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近年来,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上的短板弱项日渐突出,如中药材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医药人才培养仍存在薄弱环节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中西医并重方针,灵台的中医药事业该如何强弱项、破瓶颈、促提升?”2022年3月下旬,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独店镇、什字镇、新开乡、蒲窝镇的乡村医疗机构、中药材种养基地及县卫健局、县医院等单位,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甘肃省中医药条例》情况开展检查,以法治方式为中医药事业“把脉开方”。

2022年3月22日,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小蓉带领执法检查组成员首先来到独店镇卫生院,检查中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独店镇卫生院负责人刘超介绍:“中药使用占总收入的20%,从事中医药的人员占全院总人数的7%。2017年以前,中医看病100%报销,现在中药花费高,也分甲乙丙类。报销比例低,成为中医药使用和发展的障碍。”

在新开乡冯家山村卫生室,执法检查组成员和村医王国庆攀谈起来。王国庆说:“相关法律法规对村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相关监管部门还没有完全放开限制;规定了民间中医以师承方式取得职业资格的绿色通道,但实际上,中医师承教育倾向于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公职医生,民间中医合法行医的通道尚未完全打通。灵台本地的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种选育工作和产地保护工作滞后,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工作基础薄弱,尚未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也未培育形成道地中药材名优品牌。”

为把灵台县中医药事业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2022年3月2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了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各检查对象单位及县医院、皇甫谧中医院、陇药皇甫谧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等围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中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深入推进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报并开展探讨交流。

“当前,大多数保健品以中医药的名义欺骗广大群众,败坏了中医的名声。”付强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加大保健品市场整治。

县人大代表杜怀良提出:“要积极向上汇报建议调整医保政策,加大对中医药的倾斜支持力度,提高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比例。”

“中医人才匮乏,人才引进力度小,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建议政府出台人才激励政策,大力引进名中医;要加强人才培养,制定中医药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规划、计划,特别是要加强乡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医师承教育指标,将师承教育向民间中医倾斜,畅通民间中医合法行医渠道。”执法检查组成员王斌泰建议。

2022年5月6日,灵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县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讨论热烈,发言积极,形成了一致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是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放宽限制和准入条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松绑”的法律法规。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思路,学习好、运用好“一法一条例”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利好性、支持性规定,提高依法推动中医药工作和中医康养产业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点,中医诊疗服务以望闻问切为主,具有服务简便、高效低廉的优势。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督促指导中医医院和有关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依照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对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进行完善,加大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力度。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皇甫谧品牌是灵台县发展中医康养产业的“金字招牌”。他们建议,要切实加大皇甫谧品牌的宣传推广和传承保护力度,突出灵台中医康养产业的“皇甫谧”针灸养生特色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子。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县政府要按照审议意见要求,抓紧时间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切实让灵台中医药事业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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