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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把履职答卷写在蓝天白云间
责任编辑:杨艳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时间:2025-07-24 18:11

一年前,针对法律法规具体规定逐条对照检查。一年后,针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逐条对照验收。灵台县人大常委会“闭环监督”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

灵台:把履职答卷写在蓝天白云间

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检查4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开展餐饮油污污染治理检查16次,检查餐饮单位230户;开展农作物秸秆焚烧管控巡查检查36次;对全县涉气工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80余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一组组数据的背后,是整改措施取得的成效。

2024年5月中旬以来,甘肃省灵台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落实成效显而易见。

“我们将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污染源,持续强化煤炭配送体系建设、扬尘精细化管控和工业企业、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主要负责人说。

法治是环境保护最锋利的“武器”。2024年3月下旬,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以高质量生态环境支撑灵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查找问题:推动协同治理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抓手。因此,执法检查就要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不能只走走过场。

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涉及部门多、行业广,执行难度大,因此,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突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公众知晓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存在问题等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是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格外关注的。

“你们对大气污染防治法都采取了哪些宣传措施?”在灵台县煤炭专营市场,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和普及情况,首先向现场的县工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抛出大大的问号。

“通过指导通信公司编发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宣传短信,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在全县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在听到县工信部门负责人的答复后,执法检查组成员连连点头。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公民的责任义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你们虽然组织开展了一些宣传引导活动,但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运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宣传还不够,公民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的自觉性不强,公众参与大气环境监管、治理的主动性不足。”在执法检查现场,执法检查组指出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

建筑工地、交通道路等方面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咱们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吗?”一到建筑工地,执法检查组成员立即问道。

“还存在一些问题,建筑工地堆放的渣土以及扬尘较大的建筑材料裸露,防风抑尘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县住建局负责人回答。

“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对有关职能部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规定,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推广和应用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你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大气污染的复合性、区域性特征日益增强,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工地、矿山开采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监管职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防污治污的实效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仍需加强。”在执法检查现场,执法检查组成员继续指出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上,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各自承担的法律职责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推进‘四烧’污染治理,对临时存放和道路沿线堆放的秸秆、垃圾,及时督促清理,切实将大气污染隐患消除在‘未燃’状态。”

“全面落实‘十洒十喷一洗’要求,县城区洒水抑尘面积28.62万平方米。”

“完成县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点搬迁,进一步优化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增强了全县空气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

“依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通过开展全县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水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狠抓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落实,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严密’的水污染防控体系。”

……

在听取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边听一边记,你一言我一语提出了一些建议。

“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工程的管理,保持场面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和地面铺设面积,防治扬尘污染。”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建议。

“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方法,大力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灵台县人大代表、高级农艺师张晓峰建议。

“负有大气污染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网址等,保证举报渠道畅通,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灵台县人大代表、水利工程师杨花建议。

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协作、联合发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法律职责,是推动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举措。

“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对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统一监管职能规定之外,还对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能作了明确规定。但一些职能部门对承担的法律职能认识还比较模糊,协同配合、联动监管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污染治理压力和责任逐级递减及‘政热企冷’等问题较为突出,县域内集中式养殖小区粪污废气排放、农村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严。”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平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上强调。

“针对集中式养殖小区粪污废气排放,推广应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建议。

“你们日常对餐饮服务行业是如何监管的?对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和柴油货车管理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执法检查组成员问道。

“我们常态化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排查检查,督促规范安装并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流动摊点和半封闭半敞开式烧烤门店,对国盛购物广场和荆山学校周边露天烧烤和流动摊点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督促所有摊点集中在利民巷规范经营。近年来,我们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和柴油货车管理,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6起,检测柴油货车202辆。”在听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回答后,执法检查组成员对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表示赞许。

此次执法检查实打实、面对面,执法检查组不仅抛出一连串问题,还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开出“药方”: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承担普法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学习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将法律法规以更具感染力、更“接地气”的方式传递给公众和企业,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与群众生活“零距离”。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环保宣传日时间点,组织相关部门引导公众树牢环保意识、参与环保行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

持续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河道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储清运、土地复垦整理等依法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扩大监管区域,消除监管死角。引导公众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要转变祭祀方式,文明、绿色祭祀。

将矿山、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餐饮、产业链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治污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排污“黑企业”管理制度,适时公布违法企业和落实措施不力的排污企业名单,促进企业整改落实。持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和大气监测设备的投入力度,推动全县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的资源整合,严格源头监管,明确各自监管要求,细化监管责任,减少监管盲点,实现协同作战、联防联控,提升防治效果。

会议审议:提升监督实效

审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

2024年5月10日,灵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会诊”。

报告显示,近年来,灵台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为抓手,紧盯目标任务和短板弱项,聚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标志性战役”,严格落实“冬防”治理措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连续3年稳定达标。2023年,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值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7,在平凉市综合排名第二。2024年1月至3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73天,优良天数65天,优良天数比率8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8,连续3个月单月全市排名第一,一季度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报告显示,灵台县人民政府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把所有涉气企业纳入监管范畴,全力整治涉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至今立案查处各类涉气环境违法3起,罚款31.2万元。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提升能源稳定保障能力,铺设三线管道、扩建独店压气站,天然气居民用户和用气量逐年增加,清洁能源保供能力不断提升。推广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集中供暖,2023年新增县城区集中供热561户6.08万平方米,完成民用建筑改造2153户,供暖设施节能改造和节能设施覆盖率达到98%。

审议不是评功摆好,而是帮助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审议意见是否切中时弊、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是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前提。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报告讲法律、摆事实、务实管用,既肯定了工作成效,又指出了扬尘污染治理和监管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力不强等问题,并针对性建言献策。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压紧靠实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责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做到明责知责、担责尽责;要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强化生态治理科技支撑,建立多元互动环保执法效能平台,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治理能力;要按照全县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成熟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的集成推广,实现先进实用的治污成果转化。

……

审议只是手段,落实才是最终目的。会后,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转交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改进相关方面工作。

跟踪督办:形成监督闭环

人大监督工作重在跟踪问效,通过跟踪督办,使人大监督文章从前半篇延伸到后半篇,进一步彰显监督刚性。

2025年5月中旬,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

调研组先后深入灵台县瑞祥机动车检测站、建筑工地、灵台电厂等地,采取听取汇报、征询意见、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职能部门及企业职责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及相关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

调研组了解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指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针对扬尘污染治理和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工地扬尘治理相关标准,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2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扬尘污染环境违法问题2起,对全县涉气工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80余次。切实加大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整改扬尘污染防治问题20余条,有效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责任,持续巩固扬尘污染整治成果。规范管理渣土车、砂石车等运输车辆,劝导其做到车身干净、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杜绝沿路抛洒等破坏卫生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采用湿法清扫、人工清扫与洒水降尘相结合的作业模式,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常态化保洁,在高温、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湿法清扫率达到90%以上,有效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对县城区内闲置土地、裸露地面进行全面排查,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精准高效推进整治工作。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力不强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和监测设备的投入力度,优化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布局。加强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采购配备环境空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智能烟气采样器、烟气测定仪、烟气黑度仪、无人机等检验检测设备,持续提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在线监控平台,与县内重点企业联网,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实时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和处置,实现执法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的转变,县空气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持续增强。

针对协同治理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资源整合,共享信息资源,严格源头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减少监管盲点。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工作群、定期通报等方式,及时交流工作进展、问题隐患,共同商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实现协同作战、联防联控,初步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

调研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要进一步压紧靠实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做到明责知责、担责尽责。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人大监督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实效,以法律红线保障绿色发展底线,持续提升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让蓝天白云成为‘美丽灵台’的新注脚。”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平表示。

(通讯员:何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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