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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责任编辑:人大 来源:研究室 时间:2021-03-12 18:43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311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充分彰显人大制度优势,为加快推进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引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消化深化转化上求实效,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基本定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3.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盯全市改革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期盼愿望谋划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保障和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良好开局。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等活动。

4.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建立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依法对涉及全市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做好相关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宪法宣誓工作。

5.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协助市委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推动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

二、坚持精细化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6.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原则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坚持精细化立法、立精品法规,从市情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

7.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广泛汇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科学选题立项,制定2021年立法计划,补充完善立法项目库,编制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推动立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8.精心组织实施年度立法项目。审议通过《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依法公布实施。修改完善《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并提请审议,启动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立法并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开展平凉市城市养犬管理立法调研。

9.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修订《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则》,进一步明确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立法职责,规范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前后的审查、修改程序,建立健全法规草案起草和会议审议的具体制度。

10.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督促“一府一委两”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及时报送备案,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建成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平台。完成全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

三、围绕发展大局,依法开展正确有效监督

11.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对全市实施职业教育法、消防法一法一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全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按照市委关于督导城市经济工作的要求,调研全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情况,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12.依法保障计划、预算有效执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债务管理情况制度,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13.扎实开展生态环保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督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全市国有林草资源管理情况专题调研。

14.持续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定期听取司法机关履职情况报告,对全市法院加强审判权执行权有效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批准逮捕权提起公诉权有效监督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5.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持续抓好审议意见跟踪督办。

四、优化服务保障,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16.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两期专题代表培训班,换届后做好市五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督促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优先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时间保障。

17.精心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展深化双联系制度,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推行向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集中走访代表等机制。统筹安排代表参加各类履职活动,适当增加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

18.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及时交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确定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进行督办,适时听取市政府和部分承办部门办理情况报告

19.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和管理。加强代表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和履职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代表述职制度,落实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强化结果运用。

20.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做好市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精心指导县(市、区)人大依法做好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投票选举等各环节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21.聚力建设模范人大机关。认真履行两级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指导机关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着力打造模范人大机关。

22.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常委会和各专委会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履职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培训,赴外考察学习立法、监督等工作。坚持常委会会议前集中学法制度,年内邀请市级法检两长围绕审判、检察机关职能发挥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辅导

23.不断改进调研和宣传信息工作。精选调研课题认真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全面改版升级《平凉人大工作》。加强与全国及省人大宣传平台的联系,坚持从人大角度向外宣传推介平凉。组织开展全市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活动。加强智慧人大建设,不断提升机关信息化水平。

24.持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县乡人大工作制度,制定规范提升县乡人大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县乡人大横向、纵向交流学习,上下联动协同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均衡发展,努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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