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继民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冯乃元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军平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军江的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建国的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夏祎晖的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穆 雯的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引军的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扫一扫
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